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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東莞需要什么條件? 環球快播報

        時間:2023-05-31 10:29:57    來源:本地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投靠父母落戶東莞辦理條件:

        父(母)為東莞戶籍,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非東莞戶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東莞。

        注意事項:

        1、經受理機關批準同意辦理后,申請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辦理視為放棄入戶申請。

        2、《準予遷入證明》的有效期為:40天(自然日),《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為:30天(自然日)。

        3、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特殊情況需要調查核實的,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別復雜的,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4、父母的范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5、對原持有我市居住證或在我市有居住登記的,入戶我市后,應進行注銷居住登記。

        6、房屋未確定村(社區)管理的,不予辦理戶口遷入該房屋,但可先遷入該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指定集體戶,待房產確定村(村區)管理后再遷入該房屋。

        7、入戶房屋地址不屬“二標四實”標準地址的,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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