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資訊 > 特別關注 > 正文

        傷情鑒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

        時間:2023-05-19 13:15:28    來源:找法網    

        一、傷情鑒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


        【資料圖】

        傷情鑒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如下:

        1.確定的時間不同,傷情鑒定應在傷情發生后進行,傷殘評定應在治療結束后進行,因為兩者的評價基礎不同,目的不同,傷情鑒定在于確定傷害本身的嚴重程度,傷殘評定主要在于判斷治療結束后的殘疾程度,即對受害者工作、生活和社會能力的影響;

        2.鑒于其目的不同,在損傷程度和殘疾程度的評價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即可以認定為重傷的不一定構成殘疾,因為有些損傷本身可能很嚴重,但治療后可能會痊愈,不影響功能;

        3.使用目的不同,傷情鑒定結論主要用于確定民事賠償責任,而傷殘評定主要用于確定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4.等級劃分不同,根據對工作、生活和社會活動的影響程度,傷情鑒定根據傷害本身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傷、輕傷和重傷,傷殘評定分為1級至10級。

        二、受害人可以自己做傷情鑒定嗎

        不可以。人身傷害的鑒定不能私自做,需要有辦案單位開具的傷情鑒定委托書請法醫或指定機構鑒定。

        《公安機關鑒定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案(事)件需要進行鑒定的,除技術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當及時委托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公安機關委托其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由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單位負責人批準。

        委托鑒定單位應當委派辦理案(事)件的人員送檢。

        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不受理個人委托的檢驗鑒定。

        三、傷殘司法鑒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司法鑒定的種類有多種,不同種類的司法鑒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樣。找法網提醒您,鑒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為:委托書、身份證、鑒定所需的樣本和檢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錄:

        1.鑒定委托書:載明鑒定機構名稱,清楚扼要說明委托事項,簡單闡述案情,被鑒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等。

        2.案情:若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無責任認定書,則說明事故經過、被告及有無商業保險等情況;其他案件,應說明辦案部門查明的案情。

        3.被鑒定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須帶有被鑒定人的照片,復印件亦可,用以校對是否為被鑒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頂替,如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社保卡等,如為未成年人,則提供戶籍材料復印件。

        4.病歷及輔助檢查材料:病歷包括傷后所有的門診病歷、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等;輔助檢查材料包括影像學片及檢查報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報告

        關鍵詞:
        相關新聞

        最近更新

        凡本網注明“XXX(非汪清新聞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